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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主 任:董书海
副主任:李杰兵

主要职责


1.了解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内务司法方面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协助组织、参与有关执法检查,并向主任会议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2.了解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关于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决定和行政措施颁布的施行情况,向主任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针对全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4.加强同内务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并向主任会议报告有关情况;
5.承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内务司法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事宜;
6.协助有关部门办理落实代表对内务司法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办理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的事宜;
8.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违法的申诉和控告,向主任会议报告办理结果;
9.承担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文件、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和有关内务司法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
10.负责本委的文书、档案、保密、安全工作和印章管理;
11.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