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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主 任:李文丽
副主任:何小佳

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大换届选举和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组成人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选举、罢免,补选等具体工作;
3.负责省、韶关市人大代表的推荐考察,韶关市、南雄市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补选、评比,编写代表风采等具体工作;
4.负责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管理的具体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的任前调查工作;
6.负责撤职案调查的具体工作;
7.负责韶关市、南雄市人大代表的联系的具体工作;
8.负责韶关市、南雄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和代表视察等具体工作;
9.负责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
10.负责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议案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等具体工作,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11.负责省、韶关市人大代表赴会的组织及会务等具体工作,协助做好人大代表和与本委工作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2.完成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