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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员

主 任:邱 洪
副主任:敖惠珍

主要职责:


1.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做好本辖区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负责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有关活动;
3.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先进事迹;
4.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采用听取汇报、评议工作、执法检查、重点视察、专题座谈、专题调研等形式,对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和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报告;
5.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经济、社会事业、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及实事工程、重点工程、财政性资金收支(预算与执行)等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6.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7.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走访代表,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
8.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9.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本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和罢免有关工作;
10.组织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11.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