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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2021-06-0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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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125日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2020年,法制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依法履职,同心同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突出政治学习。一年来,法制委员会全体成员坚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注重学习习惯的养成和学习实效的提高,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读书看报与网络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知识。全体委员通过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更加坚定了“四个自信”,政治理论水平、依法履职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二)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法制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委员业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委员会全体员认真学习民法典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且委员会驻会委员参加中山大学人大代表履职能力集中培训。为做好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工作在开展调研工作之前组织委员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调研开展既合法合规,又能从全市大局出发考虑和解决问题,突出地方特色,提高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的可操作性。

(三)保持廉洁自律作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做到以纪律规矩规范人、以廉政标准引领人、以良好作风带动人。坚持防微杜渐,强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在调研、监督、代表服务等工作中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外出学习考察、公务接待等新规新纪,赴镇、村调研轻车简从,公务活动厉行节约。

二、立足本地实际情况,有力推进立法工作

(一)合理提出立法建议。2020年,为了地方性法规“接地气”“合民意”,我们坚持“开门立法”的原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及急需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通过走访群众、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书面征集意见等方式,收集整理的建议意见内容充分反映南雄实情,为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二)广泛征集立法草案修改意见。为配合韶关市人大开展好《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立法工作,法制委员会组织住建、文广旅体等职能部门及市内有关专家学者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对照“条例”草案,结合当前建筑行业和群众文明行为存在的问题及急需解决的困难等,就“条例”草案的合法性、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的问题,全面科学研究,逐条进行分析,先后对草案审议稿进行讨论,形成修改意见和建议提交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三)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8月中下旬,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凌峰带队,组织我委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市《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突出重点,深入到镇、村和相关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总结做法、经验,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汇总了检查组成员意见和建议,交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

三、围绕民生开展监督 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一)对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为深入了解我市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动打好南雄碧水蓝天保卫战,构建粤北绿色生态屏障。6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凌峰带第六组,实地查看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垃圾填埋场等场所和设施,听取了卫健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单位关于环保方面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从调研情况看,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处理水平不段提升、企业生产及餐饮单位节能减排进一步改善、道路扬尘得到了有效治理,全面提升环保工作效果,取得了良好成效。针对节能减排增加了企业成本、医疗废物暂存处置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调研组向城建环资工委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由城建环资工委汇总向常委会进行汇报。

对南雄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为深入了解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12月下旬,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凌峰的带领下,赴教育局、民政局、江头镇、全安镇、湖口镇等相关单位,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对我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开展的情况,作了全面了解和分析,形成了《关于对我市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报告》,更好地向市政府有针对性地提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意见建议,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对市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开展调研。紧紧围绕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8件民生实事项目,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凌峰的带领下,跟踪督促市政府完成了“新增300个停车位”的建设。经过调研,市政府及牵头承办部门对民生实事“新增300个停车位”的建设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行动迅速,2020年底已开放约380个停车位,超额完成任务。

四、提升备案审查质量,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法制统一

(一)思想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举措。2020年,法制委员会与市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南雄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8件规范性文件,分别是:《南雄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南雄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南雄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南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南雄市农村宅基地审批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南雄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南雄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南雄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财政补贴办法》《南雄市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案》。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法制委员会依据宪法法律赋予的备案审查职权,主动对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要求,报送常委会主任批转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共同审查。通过审查,市人民政府报备的除《南雄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表述有误并通知制定单位改正外,此8件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没有超越法定权限增设自身权力或违法设定他人义务,相关规定也没有出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形,文件内容基本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一年来,法制委员全体成员深学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持和发扬民主团结、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监督工作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所提意见建议的针对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及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1年,法制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立足自身职责,依法履职行权,扎实做好监督、调研和服务等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南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监督

围绕促进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我市的实施,组织开展好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关注民生实事项目等方面的工作。

二、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督促报备,加强与市人大相关专委、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和镇政府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增强审查实效,让我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审查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

三、扩大代表对专委会工作的参与

适时邀请代表参与调研论证,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畅通代表意见建议征集渠道,为代表履职、发挥作用提供周到服务。组织市人大代表中的法律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全民守法。

提升专委会整体履职能力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与市人大相关专工委和其他区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联系,密切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完成法制委员会本年度工作任务及人代会、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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