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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发表日期:2020-06-30 来源: 本网 作者:蓝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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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文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发龙、李冰、陈仁麟、何文忠、叶凌峰、王高峰等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南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
  会议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测评“一府两院”各单位以及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经会议表决,确定了南雄市交通运输局、中国联通南雄分公司、中国移动南雄分公司为2020年度南雄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对象单位。据悉,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具体的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全程进行评议监督,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
  会议通过了有关代表辞职事项,经会议表决,同意接受陈玉英辞去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同意接受陈玉英同志辞去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任命朱勇军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王晓云同志的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文辉为新任命干部颁发了任命书,根据规定,会议组织新任干部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集体学习了《南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朱海兵,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应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春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镇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及拟任干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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