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文辉主持会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现有组成人员29人,实到28人,符合法定人数。副市长杨耀轩代表市长林小龙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提请审议柯建忠同志任职的议案》;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应荣提出《人事任职提请书》,并就有关情况作说明;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涉及市政府领导的人事安排作情况介绍。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任命:
柯建忠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胡仕忠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会议决定接受林小龙同志辞去南雄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并报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文辉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关于提请审议决定柯建忠同志代理南雄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柯建忠同志代理南雄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文辉向新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柯建忠以及新任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胡仕忠颁发任命书。随后,柯建忠同志领誓、胡仕忠同志跟誓,一同进行宪法宣誓,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监誓。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柯建忠作了就职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