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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召开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发表日期:2021-08-0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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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文辉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林绍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以及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刘先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就有关人事安排作了情况说明。

  会议以无记名电子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

  任命:林绍发同志为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邱洪同志为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雄州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小佳同志为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刘烈斌同志的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雄州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江继宽同志的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何小佳同志的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雄州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刘先辉同志为南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凌生成同志为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邓昌忠同志为南雄市民政局局长;钟爱莲同志为南雄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刘先辉同志的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邓昌忠同志的南雄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林绍发同志的南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肖清志同志的南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会议为新任干部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新任干部进行了集体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发龙、李冰、陈仁麟、何文忠、叶凌峰、王高峰,副市长朱慧,法检两长参加会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