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文辉主持会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现有组成人员31人,实到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吴少华代表市长柯建忠同志提出《关于提请审议赖永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就有关人事安排作了情况说明。
会议以无记名书面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表决。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定任命:赖永兴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叶飞同志的南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文辉向新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赖永兴颁发任命书。随后,赖永兴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与会人员现场监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发龙、叶凌峰、王高峰、田文斌出席会议。市法检“两长”、市监委、市政府办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