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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雄常发〔2022〕20号

发表日期:2022-07-18 来源: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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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629日南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自颁布施行以来,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能认真学法宣法,全面履行《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严格执法监管,依法推进治污攻坚,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贯彻实施《环保法》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不够;二是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短板;四是水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还需加强;五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还需加大力度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环保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以中央省环保督察和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公民和企业法人保护环境的自觉性;通过以案说法,形成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效果,彰显环保法律法规的威力;通过政府网站,将上级政策法规、有关部门的环保要求及环保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予以公开发布,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通过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对一些环境友好型企业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努力形成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共识。

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可持续发展。一要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持续推动全市绿色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构建绿色产业结构和绿色生产方式,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二要推进生态可持续发展。启动南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十四五”期间县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启动《南雄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加大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Ⅰ类水质标准;推进河湖流域污染防控治理,确保我市各河流断面监测点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洗砂行为,确保河流生态流量,促进浈江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治理能力。一要推进我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乡雨污分流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全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达到考核标准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农村污水处理后续管护机制。二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机制,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回收、监管、奖补等机制;推进垃圾填埋场废水总排放口在线自动监控设备联网验收工作,推进实施渗滤液处理设施扩建工程。三要规范有序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固体废弃物处置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加大对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加快高新区危险废物暂存中转中心完善手续和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四要深化扬尘治理。提升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信息化监控系统,实时监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加大对城乡破损道路整修,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四、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田地膜减量替代技术,探索建立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激励机制;按照《南雄市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雄办字〔2020〕18号)全面关停清栏传统养猪场,清理整治残存粪污,完善和规范高效养殖场管理制度,鼓励建设高效养殖场。二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严格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开展重点行业企业VOCs治理工作,严把准入和清退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有序淘汰老旧车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严格工地施工扬尘管控,实施各类工程“绿色施工”,加强城市餐饮业规划管理,扎实开展油烟污染专项治理。三要坚持源头严控。强化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日常环境执法力度,畅通环保举报渠道;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严防非法冶炼、非法开采、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等事件发生;对环境安全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有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优化。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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