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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测评结果的通报
雄常发〔2023〕8号

发表日期:2023-03-2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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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测评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2月9日至10日(含预备会议)在南雄市区召开。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以及其他市直有关(含垂直管理)单位进行了民主测评,被测评的所有单位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见附件)。根据《南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述职+测评+评议”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不开展工作评议。

 

附件: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大代表民主测评结果统计表(一)(二)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