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3年9月11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南雄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不断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和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水环境保护工作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和对水污染防治重视还不够,履行管水治水的责任仍有待加强。二是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滞后,农业面源和点源污染防治缺乏科学合理的措施。三是推进大型高效养殖场项目建设和高效养殖场升级改造工作进度缓慢。四是镇村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后续运维资金缺口较大,难以保障污水处理效果。五是国考河坪断面达标攻坚任务依然艰巨,今年上半年因高锰酸盐、总磷等指数偏高,导致水质还未达到Ⅱ类水质目标。六是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难以满足当前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污染的企业。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创新形式,拓宽渠道,采取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在江河水库等岸边设置水源保护宣传标牌和警示牌等方式,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作用。要深入基层、企业、群众,广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规意识和水环保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爱水环境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大对水污染源的排查力度,做好点源、面源、内源和其他污染源的区分,实施台账登记、动态管理。强化对水污染重点企业监管,依法严惩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理论素养和法律水平。同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装备,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四、加大资金投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深入推进浈江河坪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及时做好具体项目与资金的对接,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与使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南雄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五、全力推进河坪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作。要按照《南雄市浈江河坪国考断面达标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和镇村生活污水综合防治,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规范化管理,加大浈江河流域水土流失和水质综合治理,大力推动各项整改举措落地落实见效,从源头上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浈江河坪国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