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在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董书海所作的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较好的履行了备案审查职责,保障了宪法法律实施、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但同时,也还存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重视程度不足,报备工作连续性不强,积极性不高;审查机关力量薄弱,随着备案审查范围的不断拓展和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备案审查任务日趋繁重,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审查方式较为单一,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开展较少,审查工作效率和审查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和审查机关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完善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公开报告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依法调整、规范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定期公布、审查情况反馈公开、备案审查联动,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提高备案审查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水平。要围绕坚持法治南雄建设,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要在备案审查过程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注重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对国家立法和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注重备案审查工作队伍素质提升,通过广泛征求意见、邀请参与讨论等方式让人大代表、行业专家、法律人士等参与到审查工作中,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