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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爱祯同志免职的通知 雄常发〔2022〕2号

发表日期:2022-01-28 来源: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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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爱祯同志免职的通知

 

(2022年1月25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人民法院:

经2022年1月25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陈爱祯同志的南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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