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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常字〔2018〕34号 关于批准南雄市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表日期:2018-12-2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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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雄常字〔2018〕34号


关于批准南雄市
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8年12月29日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南雄市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的议案,并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姚远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雄市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报告,决定批准南雄市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附:关于南雄市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关于南雄市2018年
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8年12月29日在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运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就《南雄市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12月9日,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南雄市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二是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三是收回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项目调整。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调查,本次预算调整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缘于我市财政预算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减少。减收达1000万元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和耕地占用税。尤其是耕地占用税减少税收达3900万元;以及非税收入中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减少4400万元,直接影响我市税收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的原因是预算支出尤其是民生支出大幅度增加。其中补发了在职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共10个月调增工资数近1个亿,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规范了机关单位职工的津补贴,使公职人员在住房维修金、公积金、职业年金、社保金等方面的待遇普遍提高,共支出2个多亿,从而坐实了各项民生保证的政策。这是导致我市在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下预算支出大幅度增加的重要因素。第三方面的原因是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审查发现调整方案中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申请中调增的39个项目中有21个项目未列入南雄市2018年预算项目库,其中2个项目的名称与项目库不一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项目中,雄州公园零星项目和繁荣市场改造提升项目也未列入今年预算的项目库中。财经委员会认为,未列入2018年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不能列入本次预算调整中。审查结果表明议案符合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要求。结合南雄当前的财力形势和运转实际,财经委员会原则同意《南雄市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新修改的预算法适应期是有底线的,预算调整的申请时间财政部是严格规定的。建议市人民政府一要尊重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尤其是人大常委会在预算、决算和预算调整等方面作出的决议要认真办理,要在决议作出后的3个月内将办理的结果报告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工作机构。二要加大力度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不要再出现“税源枯竭”仍加大预算的现象。三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进行预算调整。四要严守预算项目库,凡未列入当年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不能列入预算调整中,特殊情况除外,但要按法定程序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 送:市人民政府
抄 送:市监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财政局。
南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