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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常字〔2018〕38号 关于对南雄市人民政府落实2018年承诺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日期:2018-12-2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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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雄常字〔2018〕38号


关于对南雄市人民政府
落实2018年承诺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12月29日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南雄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焦晓松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落实2018年承诺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从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高度,抓好十件民生实事落实,取得了一定效果。并高度重视省、韶关、南雄三级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加快了后期项目工程推进速度,努力使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
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在落实民生实事的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实事工程进展较为缓慢,缺乏亮点;少数项目具体落实与规划存在偏差,与代表初衷有所偏离;少数单位没有做到较好地沟通协调,影响工程进度;少数实事项目推进在资金筹措、资源保障、组织领导上缺乏有效支撑等方面。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实事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项目管理。在建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对已完工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持久发挥作用。
二、拓宽筹资渠道。坚持民生优先、民生为重,进一步扩宽思路,创新举措,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千方百计破解资金难题;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活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民生实事的实施,加快民生项目建设。
三、科学谋划项目。确定民生项目时,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取信于民的原则,充分考虑财政状况、项目可行性以及工程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等问题,把民生改善与发展实体经济统筹起来,真正把民生实事做好做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2018年12月29日










抄 送:市委办,市监委,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组成部门,各镇(街道)人大。
南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60份)













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雄常字〔2018〕38号


关于对南雄市人民政府
落实2018年承诺民生实事进展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12月29日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南雄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焦晓松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落实2018年承诺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从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高度,抓好十件民生实事落实,取得了一定效果。并高度重视省、韶关、南雄三级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加快了后期项目工程推进速度,努力使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
会议指出,市人民政府在落实民生实事的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实事工程进展较为缓慢,缺乏亮点;少数项目具体落实与规划存在偏差,与代表初衷有所偏离;少数单位没有做到较好地沟通协调,影响工程进度;少数实事项目推进在资金筹措、资源保障、组织领导上缺乏有效支撑等方面。
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实事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项目管理。在建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对已完工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持久发挥作用。
二、拓宽筹资渠道。坚持民生优先、民生为重,进一步扩宽思路,创新举措,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千方百计破解资金难题;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活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民生实事的实施,加快民生项目建设。
三、科学谋划项目。确定民生项目时,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取信于民的原则,充分考虑财政状况、项目可行性以及工程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等问题,把民生改善与发展实体经济统筹起来,真正把民生实事做好做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2018年12月29日










抄 送:市委办,市监委,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组成部门,各镇(街道)人大。
南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