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南雄市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12月23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雄市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南雄市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
附件:关于南雄市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关于南雄市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蕙梅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11月1日,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南雄市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经过与市人民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充分沟通、讨论,对草案的可行性、科学性交换了意见,提出以下审查结果报告:
受疫情影响和国家财税政策的调整,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22年预算难以实现,市人民政府提出对其进行调整,拟将税收收入调减9,431万元,调整后为33,355万元;非税收入调增9,431万元,调增后为41,056万元;上述两项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总体保持年初预算74,411万元,同比增长8%。拟将上级补助收入调增34,30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调增9,400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61,813万元,总支出461,813万元。拟将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33,816万元,调减75,96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调增20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增5,8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82,158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6,46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123,23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82,441万元,总支出为182,441万元。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本次预算调整符合预算法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同时,预算调整方案能结合我市实际,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够科学合理安排,既保障了重点支出,又落实了重大决策。财经委员会同意本次预算调整方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这个方案。
为做好今后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要抓紧抓好预算调整后的执行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要尽早谋划,认真吃透上级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明年预算草案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