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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南雄市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分配方案的决议
雄常发〔2022〕43号

发表日期:2022-12-23 来源: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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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南雄市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分配方案的决议

              

20221223日南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分配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南雄市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分配方案。

 

附件:关于南雄市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分配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1223

 

 

 

 

 

 

 

 

 

 

 

 

 

 

 

 

附件:

 

关于南雄市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分配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蕙梅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年8月南雄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批准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我市地方政府举债规模16亿元,2022年我市实际新增债券11.64亿元,在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范围内,符合规定。

财经委员会认为,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11.64亿元,主要安排用于实施“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14个项目,能够遵循“急需、成熟、统筹、集中”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分配方案能够优先支持年内能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符合我市实际,安排科学合理,有利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本次债券项目的分配方案可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这个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