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南雄市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
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8月22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泉洲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雄市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南雄市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调整方案。
附:关于南雄市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调整方案的审查意见
2022年8月22日
附件:
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
关于南雄市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
调整方案的审查意见
——2022年8月22日在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 郭蕙梅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8月,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南雄市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调整方案》。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通过与市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方案进行了审查。
2021年,市人民政府对新增债券资金进行调整,原下达债券资金119710万元,调至现下达债券资金124710万元,其中争取韶关市调增一般债券5000万元。2022年5月,市人民政府对债券项目进行调整,其中专项债券调减项目3个,调增项目2个;一般债券调减项目1个,调增项目3个。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对项目短期难以继续建设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债券资金需求或需求少于预期、项目竣工后债券资金仍有结余等原因形成的闲置债券资金,进行资金用途调整,符合财政部的文件要求,有利于支持债券资金使用,发挥债券资金效益,同时符合南雄的实际需要。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南雄市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及《地方政府专项(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的精神,方案总体可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方案。
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要提前做好项目库建设、资金分配等债券发行前期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债券资金项目,要加快项目的组织实施,实现当年新增债券全部拨付使用,同时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规范、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