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南雄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南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