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6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钟鸣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钟鸣同志辞去南雄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