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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凌振伟同志辞去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5-08-2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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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凌振伟同志辞去韶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