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领导讲话

林小龙在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发表日期:2018-04-13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在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市人民政府市长 林小龙
  ( 2018年 4月 12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就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有效推进政府工作作个发言。
  一、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作为、依法履职,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进方式、创新实践,实实在在地支持政府加强和改进工作,为政府推动各项工作给予了有力、有效、有益的支持,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深入调研建言献策,促进政府科学决策。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组织人大代表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反映基层呼声,积极建言献策,在更宽广的视野上真心实意帮助支持政府工作。去年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对全市 2016年决算草案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和运行、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及建议,对完善工作思路、促进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南雄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关于加强基层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意见》,发布了《关于划定南雄市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政府依法依规行政。特别是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去年 5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深入相关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操作性非常强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市人大坚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三)强化担当履职尽责,促进政府扎实工作。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担当,积极把脉全市发展形势,在谨慎选题、深入调研、反复斟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承办、督办工作,不断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7年,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来信 139件,办复率 100%。去年 12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驻雄省、韶关市、南雄市三级人大代表 70多人,对市政府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有力促进了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实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兑现全部承诺。
  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中的一员,我深深体会到,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的主动性也越来越强。实践表明,政府的每一项决策部署、每一步工作实践、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与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和帮助密不可分,凝结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二、强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意识,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既是政府的法定义务,也是政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充分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
  (一)更加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政府工作。 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除每年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面工作外,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作出的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事先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意见,落实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对人大常委会研究政府工作的有关事项,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到会汇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
  (二)更加坚决地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等专项报告,认真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府工作始终按照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来开展。
  (三)更加高效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是尊重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市政府及各部门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办理,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有答复,切实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积极主动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共同形成长治发展合力
  (一)共同推进发展。 我市地处粤北欠发达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发展短板明显,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战略任务。人大代表来自各阶层、各行各业,蕴藏着丰富的智力资源。因此,在我市聚焦高质量发展、力争率先实现在韶关振兴崛起的道路上,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给予更大支持、更多帮助,需要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建议、献良策,共同推动工作落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二)共同化解矛盾。 随着改革发展中利益关系的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比较突出,极大地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群众渠道广,社情民意反应快,希望经常性地向我们传递群众的要求、期望,并通过下基层接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等方式,努力化解矛盾,进行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把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共同推进发展。
  (三)共同推动政府建设。 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是与时俱进、实干为民、依法行政、诚信廉洁的政府,我们将围绕这一目标,坚持不懈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不懈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水平。同时,也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自身建设多指导、多支持,对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多监督、多促进,使政府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政府。
  四、着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创造条件,不断优化人大代表履职环境
  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市政府及各部门在依法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同时,更要全力支持人大开展工作。
  (一)加大工作支持。 要为人大代表调查研究、收集民意创造条件,尊重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工作提供方便,支持人大代表看实情、听实话、察实效。
  (二)加强工作联系。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对接,主动沟通情况。要不断扩大人大对政府活动的参与和指导,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出席、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拓宽代表知政、参政渠道。
  (三)加强服务保障。 按照法律规定将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活动等正常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对人大举办的大型活动、重大专题调研等所需经费,市财政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保证。政府有关执法部门要确保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级人大代表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代表参加人大的会议和活动,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障,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良好服务。
  同志们,多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对政府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市正处于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加速期,政府的工作更加繁重。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动力,主动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勇于承担全市人民赋予的重任,为开创南雄振兴崛起新局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