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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军在韶关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日期:2019-08-28 来源: 韶关人大 作者:韶关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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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总结我市人大工作,研究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推动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南雄、翁源、新丰三个县(市)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其他县(市、区)也分别以书面形式作了经验交流,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去年10月,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要求广东要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强调要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领域的立法,用法律呵护百姓的幸福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5月,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全省各级人大要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在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依法行使决定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重大政治原则,扎实推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立法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先后出台《韶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韶关市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保护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积极推进《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有效发挥了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监督工作有力有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扬尘治理、河长制落实、基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71项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包片督导农村破旧泥砖房排查和拆除工作,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视察调研和专题询问,较好地推动了市委决策的落地落实。
   (三)代表工作更为活跃。组织全市74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我为民、我履职、我行动”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基层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接待日等制度,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组织人大代表持续跟进南水水库供水工程,有力促进了工程建设。
  (四)县乡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工作,县乡人大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南雄市、新丰县梅坑镇成为全省首批通过的县乡人大工作示范点,南雄市、新丰县和浈江区犁市镇等10个单位获评“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荣获“广东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贡献奖”。
  总的来看,市委对全市人大工作是满意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的地方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够大;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向人大报告工作、贯彻人大的决议决定不够及时主动,办理代表的建议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二是在监督工作上,监督重点还不够突出,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监督实效有待提高。三是在代表工作上,代表的履职保障及学习培训有待加强,个别代表在参加调查研究、代表活动和联系选民上不够积极,存在“代而不表”“表而不明”现象。四是在组织建设上,各级特别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和年龄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8月16日召开的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要求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李希书记在韶调研讲话精神,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坚持勤政为民、实干兴韶,以生态为特色优势融入大湾区建设,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通过3到5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形成与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并持续用劲奋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北部生态发展区核心城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各项工作。
  二、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决扛起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围绕市委工作部署,找准履职切入点,把握工作着力点,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一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作用。科学编制和实施我市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更好地发挥韶关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立法专家库作用。对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的法规草案,要提前介入并加强督促和指导,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妥善处理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做到既广泛发扬民主、避免“一刀切”,又敢于在矛盾焦点问题上“切一刀”,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利益偏向。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实现规范性文件的“新陈代谢”。二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步伐。坚持急用先立、凸显特色、有效管用原则,按程序加快《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韶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乳源瑶族自治县南水水库水质保护条例》《丹霞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抓紧《韶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争取早日出台实施,确保重大任务、重要工作有法可依、执法有据。三要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发挥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立法联系点以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加强对核心条款的设计,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
  (二)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重点加强对“三大攻坚战”、水环境安全保护、河长制落实、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和保值增值、重点项目建设、市区扬尘治理、农村破旧泥砖房拆除等工作的视察检查和专项监督,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的作用,打造一批能体现人大职能、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满意的精品监督活动。三要强化监督权威。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监督工作,将支持人大监督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监督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改进,坚决杜绝思想上抵触、行动上规避的现象。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去年,部分县(市、区)和乡镇开展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今年1月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首次以代表票决的方式差额选出10项民生实事项目,社会反响良好,我们要在市级层面继续探索实践,并逐步在县镇两级全面铺开。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贯彻落实好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促进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要构建科学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人大常委会讨论涉及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的决定、决议草案,应先报同级党委同意后,再按法定程序办理。政府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制度,对应当由人大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主动提请人大审议决定。人大应尊重政府依法行使行政权,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使双方在重大事项决定上达成共识,并对政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构建“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人大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二要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提出与审查、调研与论证、审议与表决、公布与实施以及贯彻落实的保障措施等工作程序,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过程中专家和群众参与的咨询、听证、论证等制度。三要加强重大事项决定落实情况的督办。充分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手段,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查,对执行或办理不力的单位要启动问责机制,确保人大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落实。
   (四)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认真贯彻党委人事安排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选举任免工作程序,确保了省委、市委推荐的人选全部高票当选,这个好传统一定要继续发扬。一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事,尊重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坚决查处违反选举法律法规、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二要坚持完善宪法宣誓、任职表态、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促使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三要加强对选举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通过满意度测评、履职评议等途径,强化履职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人大选举任免干部的公信力。
   (五)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一要始终保持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认真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规范代表小组建设,巩固“代表联络站”建设成果,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群众渠道,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促使人大代表接地气、听民生、察民情。坚持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虚心听取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健全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机制、代表建议办理考核机制,加大督办力度,每年安排听取和审议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情况。今年,要认真抓好87件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要提高代表素质能力。加强对人大代表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组织县乡人大负责同志赴省委党校学习培训,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支持帮助他们拓宽视野、加强调研,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今后,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可视情委托同级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力量同步进行调研,充分用好人大的人才智力优势,推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加强代表履职监督,严肃人代会会风会纪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纪律,对少数会议期间不发言、经常请假、不参加活动的代表,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要记录在案,考虑调整其代表职务。
  (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一要加强县乡人大规范化建设。立足各县(市、区)实际,健全县乡人大组织机构,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基层代表联络站等方面加强规范,推动县乡人大进一步提升会议组织、代表作用发挥、监督工作、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二要把发挥县乡人大职能作用作为重中之重。县乡人大要积极发挥作用,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特别是要围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以及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工作,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监督。三要为县乡人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继续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和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督导责任制,加强联系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和无固定收入代表执行职务的补贴标准,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全市各级党委要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目标考核,及时给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出题目、提要求、交任务。健全经常性的工作研究和推进机制,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召开重要会议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制定重大决策、作出重要部署要有针对性地听取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党委的指示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党委的主张和意图在人大各项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二)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人大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选优配强各级人大领导班子,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力度,有计划地推进人大机关干部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干部的双向交流、上下交流,进一步激发人大干部工作活力。
  (三)营造良好的人大工作环境。各级党委要主动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积极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把人大制度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干部的必修课程。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整体部署,在市直主要媒体设置专刊专版专栏,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市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经验、成效,用生动活泼的事实讲好人大故事、传播好人大声音、展现代表风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奋斗姿态和“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务实作风,奋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韶关融入和服务大湾区建设、打造生态绿色发展高地、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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