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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雄常发〔2022〕31号

发表日期:2022-09-02 来源: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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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雄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洪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孔建国同志为南雄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新路同志为南雄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孔建国同志的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邱万茹同志的南雄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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