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雄市人民政府:
经2022年8月22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洪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孔建国同志为南雄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新路同志为南雄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孔建国同志的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邱万茹同志的南雄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2022年8月22日
关于刘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雄市人民政府:
经2022年8月22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洪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孔建国同志为南雄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新路同志为南雄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孔建国同志的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邱万茹同志的南雄市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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