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发荣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2年4月28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人民法院:
经2022年4月28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刘发荣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2年4月28日
关于刘发荣同志任职的通知
(2022年4月28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南雄市人民法院:
经2022年4月28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刘发荣同志为南雄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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