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小梅同志免职的通知
南雄市人民法院:
经2022年10月25日南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彭小梅同志的南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2年10月25日